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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01. 填寫陳情案件時,不小心把「電子郵件信箱」填錯了,案件也送出去了,請問該如何處理?
請另外填寫陳情案件並填入正確的「電子郵件信箱」,以確保能收到確認信函,並進行確認作業。
02. 陳情案件送出後一直沒有收到「確認信函」,請問該如何處理?
請先確認「電子郵件信箱」是否正確無誤、收信正常、或被視為垃圾信件。若無以上情形,則請至「未確認案件查詢」列表項下點選「重寄確認信」,系統檢核資料無誤後即會重新發送一封確認信函。若「電子郵件信箱」錯誤,請重新填寫陳情案件並填入正確的「電子郵件信箱」。
03. 請問為什麼在「未確認案件查詢」清單中會看到我填寫的陳情案件呢?
陳情案件在未確認前都會列入待確認案件清單中供參考,只要完成確認作業,案件即會自該清單消失。
04. 點選「確認信函」的「確認」連結時,出現「查無符合紀錄或已完成確認作業!」訊息,請問代表什麼意思?
表示該陳情案件已完成確認作業,分辦承辦人處理中,陳情人可利用「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05. 我把「案件密碼」忘記了,請問該如何取得?
請到「進度查詢」項下點選「忘記密碼」,系統檢核資料無誤後即會發送一封密碼通知信函到該陳情案件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